北京一家电信技术公司的4名员工,为了保住公司的手机WAP业务,冒险上传淫秽信息,通过在页面中刊登有诱惑力的图片,提高自己服务的吸引力,提高点击率,4人因此被法院判定犯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,分别被判了5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 作为北京市首起因“高点击量”追究相... 阅读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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